江汉大学办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江校后〔2003〕4号)
为了加强办公经费管理,满足学校教学及行政办公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经费的范围
(一)学校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办公用品经费;
(二)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公用经费;
(三)各学院教管站低值易耗品经费,包括教室清洁用具及粉笔、黑板擦等所需经费。
二、发放对象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不含学校经营性或经费包干单位。
三、发放标准
(一)办公用品经费:教师每人每月10元,行政干部每人每月8元;
(二)办公公用经费:教师和行政干部每人每月6元;
(三)各学院教管站低值易耗品经费按教室管理量计算发放,具体标准见附表。
四、发放办法
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由后勤与产业管理处根据人事处核定的全民在职在岗教师和行政人员人数,按照发放标准审核发放办公经费,由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掌握使用,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可持办公经费本到后勤集团仓库购买或定购规定范围的办公用品和教管站低值易耗品。
五、本办法从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