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档案日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1948年6月9-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国际档案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月定为“国际档案日”.
要注意以下几点哦…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公民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要有意识地保存凭证,留存档案。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 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出卖、转让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赠送。
让我们一起保护好档案!!!